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廣水 一駕校教練酒駕,罰款2000元扣12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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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(fā)表于 2022-12-14 11:38 | 只看該作者 |只看大圖 回帖獎勵 |倒序瀏覽 |閱讀模式
酒駕是非常嚴重的交通違法行為,作為傳授學員駕駛技能的駕校教練,更應以身作則遵守交通法規(guī)。12月11日,湖北隨州廣水市某駕校一名教練,無視法律法規(guī),飲酒后駕駛教練車上路,被廣水市公安局交警大隊查處。



12月11日20時30分,廣水交警大隊應山中隊在大邦路與廣安路交匯處的應山西門路段,開展酒醉駕專項整治行動過程中,例行對一輛“鄂S29XX學”駕校教練車駕駛?cè)诉M行酒駕檢查。經(jīng)現(xiàn)場呼氣式酒精測試儀檢測,駕駛?cè)笋T某血液內(nèi)酒精含量為57mg/100mL%,屬飲酒后駕駛機動車。

經(jīng)查,馮某36歲,為廣水市某駕校教練員,家住城郊。馮某稱,當晚7時許,他駕駛該教練車去維修,車修好后他在應山西門一羊雜店同朋友吃飯時喝了少量白酒,之后便心存僥幸駕駛該教練車回家。

“酒后是不能駕駛機動車的,況且還是教練車,身為教練難道你不懂嗎?”面對民警的批評教育,馮某追悔莫及地說:“我抱著僥幸心理駕車回家,不想途中被查,真是不該啊!”




為嚴厲打擊其酒駕不法行為,根據(jù)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(guān)規(guī)定,廣水交警大隊應山中隊依法對馮某予以罰款2000元、記12分的處理。

廣水交警提醒:酒駕醉駕是嚴重的交通違法行為,一旦發(fā)生交通事故,后果將不堪設(shè)想,請廣大駕駛員時刻牢記“開車不喝酒,喝酒不開車”。


來源:云上廣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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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(fā)表于 2022-12-17 07:50 來自手機 | 只看該作者
酒后駕駛,狠狠抓,狠狠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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