隨州網

 找回密碼
 注冊會員
【必看】隨州網APP新手指南!商家信息發(fā)布指南2019,隨州網最新招聘信息
隨州生活百事通隨州網標簽出爐,快來看看你是什么標簽?《版主手冊》申請版主的快來喲
查看: 7799|回復: 0
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

貪圖小便宜 帶來牢獄災

[復制鏈接]
跳轉到指定樓層
樓主
發(fā)表于 2021-4-8 08:58 |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|倒序瀏覽 |閱讀模式
近日,廣水市檢察院依法對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的被告人李某某、袁某某二人提起公訴。

2020年10月,李某某聽他人介紹,在網絡某交易平臺上購買虛擬數字貨幣即可提成現金。為謀取非法利益,他在明知國家禁止代幣、虛擬貨幣不得買賣、兌換的情況下,仍以自己的真實信息在該平臺上注冊,并提供自己的銀行卡用于該交易平臺的轉賬業(yè)務。

數日后,李某某提供給該交易平臺上的銀行卡收到一筆人民幣50000元的匯入款。他隨即按照交易平臺指令,增加人民幣1元,并將該人民幣共計50001元匯入袁某某提供給交易平臺的銀行卡上。袁某某同樣按照平臺指令,再次增加人民幣1元后,匯入該平臺指定的下一賬戶。

同月,聶某某報案稱被網絡詐騙人民幣50000元。經查,聶某某被騙的人民幣50000元匯入了李某某的銀行卡中。

另查明,袁某某以同樣手段利用本人銀行卡將小金(化名)和小銀(化名)被詐騙金額先后轉入、轉出共計人民幣6萬余元。

廣水市檢察院審查認為,被告人李某某、袁某某二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,還提供支付結算幫助,二人行為觸犯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第二百八十七條的相關規(guī)定,犯罪事實清楚,證據確實、充分,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,遂依法提起公訴。

隨著信息網絡技術的發(fā)展及比特幣等新型虛擬貨幣的出現,在給人們生活帶來便利的同時,也滋生出形式復雜、多種多樣的新型犯罪,使人們的財產、人身安全遭受技術風險的侵襲。《刑法修正案(九)》新增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,便是在立法層面上對這類犯罪風險進行規(guī)制,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事實犯罪而為其提供幫助的行為獨立入罪,使得防范、打擊網絡犯罪的相關罪名體系得到進一步完善。

“互聯網+”時代的來臨,人們經濟社會生活各方面發(fā)生新變化,當然有利就有弊,傳統(tǒng)的詐騙、盜竊、公民個人信息的泄露等刑事違法犯罪活動也不斷涌入互聯網領域,使得正常的信息網絡秩序與安全問題成為整個社會穩(wěn)定有序發(fā)展的重要問題。大家在利用信息網絡正常進行社會生活的同時,既要不貪圖蠅頭小利,以防落入網絡犯罪的圈套成為“羔羊”,又要提高警惕,避免被“有心人”利用淪為共同犯罪的幫兇。

(廣水市人民檢察院)

回復

使用道具 舉報

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回帖 登錄 | 注冊會員

本版積分規(guī)則

QQ|合作伙伴|手機版|小黑屋|廣告報價|聯系我們|本站簡介|無圖瀏覽|隨州網 ( 鄂ICP備11019817號-1 )

GMT+8, 2025-8-25 01:46

Powered by Discuz! X3.4

© 2001-2019 Comsenz Inc.

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