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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(fā)布時間: 2021-11-15 17:50
正文摘要:1,以下車輛在 2021 年 09 月 01 日至2021 年 09 月 30日期間因涉及道路交通違法,已被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依法扣留,其駕駛人、所有人和管理人均未按規(guī)定期限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接受處理。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 ...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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