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果两侧物品水淹,建设单位赔偿一切损失,深圳市有先例。 |
随州这些年来修老城区的主干道,要就是坏了几十年不修,修了,前面修后面坏。市政管理处是城市道路维护管理机构,你们却干起了道路施工的事。看看随州城市道路人行道上广告牌,障碍物任意架设,有的单位圈地收费,满载货物的重型卡车在城市里运营,人行道上停放,加上你们偷工减料施工,道路质量能有保障吗?管理者不务正业,城市道路何有平整,顺畅,干净,便民之路可行。 |
这种施工会给市民带来很多麻烦,市领导对施工细节肯定不知,市政公司向市领导汇报过这种施工产生的负面效果没有? |
这应该与道路设计、预算有关,也就是老道路清挖没有预算费用,施工单位当然不会施工,这不关市政公司事, 你怎么知道这清楚,把文件发给网民看看撒 |
像烈山大道南端,机动车和人行道路面抬高后,一些底盘高的车子直接越过花台到摩托车道再上人行道。 |
市政公司要对沿街单位和私人造成的危害给个说法,并赔偿经济损失。![]() |
随心之窗! 发表于 2016-10-25 16:35 这是淅河的,问过一个领导,好像已经有解决的想法。 |
这应该与道路设计、预算有关,也就是老道路清挖没有预算费用,施工单位当然不会施工,这不关市政公司事,淅河的道路也是同样如此,交通部门只管国道宽度的部分刷黑,两边多的部分要求地方出钱,而且路越来越高,已经超过门面房的高度,今后施工肯定不应该这样,否则年复一年,街道不成样子。 |
修路时间太搞长 |
区长你喊出了老百姓的心声,你叫“呐喊”,看能不能唤醒些昏睡的百姓和当权者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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